日前,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有關氫能與燃料電池補貼政策也隨之落地。
《通知》提出,要選擇有基礎、有積極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區域開展氫能與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這意味著屬于燃料電池的“十城千輛”產業化示范項目將有望落地到這些“三有”區域及城市。“有基礎”指有較為完善的產業鏈基礎,擁有可以輸送人才、實現科技成果孵化的科研基礎,以及發展燃料電池的氫能資源基礎等;“有積極性”指示范城市從政策、資本到企業等各方面均有發展氫能與燃料電池產業的積極性;“有特色”要求示范城市在模式創新、產業鏈供給創新,甚至是體制創新等方面均有核心競爭優勢,不應同質化發展。
《通知》提出,重點圍繞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開展示范,這指出國家將以氫能與燃料電池關鍵零部件作為產業發展重點。
此外,《通知》明確提出爭取通過4年時間建立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綜上所知,掌握核心技術,建立完整的自主化產業鏈條,選擇優質區域發展,中國的氫能與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將迎來黃金發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