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政府在“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情況系列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該政策措施包括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切實為各類企業減輕負擔、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著力做好援企穩崗工作、有序促進企業復工復產、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等六個方面28條措施。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發改委主任馬春雷表示,為全力打贏非常時期疫情防控阻擊戰和經濟穩增長攻堅戰,上海在研究制訂《若干政策措施》時重點把握三個方面
一是緊扣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始終把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頭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千方百計減輕企業負擔,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實施援企穩崗政策,著力優化企業服務,切實做好新形勢下“六穩”工作。
二是支持幫助企業共渡難關。1月底以來,我們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企業關切,抓緊開展政策調研,通過線上問卷調查等方式調研了解企業面臨的主要困難和政策訴求,作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在此基礎上,《若干政策措施》既高度關注參與疫情防控的重點企業、受疫情沖擊較大相關行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同時也兼顧延遲復工的各類企業,注重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努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支持各類企業在上海發展。
三是體現政策綜合效應和力度。我們對照和了解國家有關部門已出臺和將出臺的援助企業政策措施,參考借鑒各地已出臺政策,緊密結合上海實際,研究制訂一攬子綜合政策,著力打好政策組合拳。
《若干政策措施》分為六個方面,具體政策措施共計28條。
1.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主要是針對直接參與疫情防控一線的重點企業和重要防疫物資,從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專項金融支持、保險、支持擴產增能、物資進口、防疫產品科技研發等方面,實施一批階段性的特殊支持政策。具體包括8條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對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企業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免征民航發展基金,對應急征用企業生產指定的重點防疫物資而產生的政策性虧損由市級財政給予全額補貼。二是加強對防疫重點企業專項金融信貸支持,對重點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于1.6%。三是拓寬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四是強化保險保障作用。五是支持重點防疫物資供銷企業擴產增能、增加進口,對征用企業應急技術改造項目給予項目總投入50%-80%的財政補貼,對企業因政府征用或指定生產而產生的剩余物資通過政府儲備和包銷予以解決。六是對進口防疫物資實行稅收優惠。七是建立進口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綠色通道。八是支持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研制攻關。
2.切實為各類企業減輕負擔。主要是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行業和中小企業,從租金減免、延期納稅、稅收優惠等方面,著力為企業減輕負擔。具體包括5條政策措施:一是減免企業房屋租金,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先免收2個月租金,鼓勵市場運營主體減免租金,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二是延期申報納稅。三是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四是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五是暫時退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
3.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主要是針對受疫情影響資金困難的企業,從加大信貸投放、實行優惠利率、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加強融資擔保等方面,著力紓解企業資金困難和降低融資成本。具體包括3條政策措施:一是多途徑為企業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二是對流動資金困難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加快建立線上續貸機制。三是加強融資擔保支持,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比上年度增加30億元以上,對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率降至0.5%/年。
4.著力做好援企穩崗工作。主要是針對疫情對就業造成的影響,從失業保險返還、降低企業社保負擔、實施培訓補貼、靈活用工等方面,著力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穩定就業崗位。具體包括6條政策措施,一是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二是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三是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四是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五是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六是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其中,前四條已于2月3日發布實施。
5.有序促進企業復工復產。主要是指導幫助企業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的前提下,積極協調防疫物資、用工、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保障工作,支持各類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具體包括3條政策措施:一是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工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加強防疫物資供應。二是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引導企業優先安排疫情平穩地區員工回流就業,搭建企業用工對接服務平臺。三是培育支持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企業發展,著力化危為機,積極捕捉正在顯露的行業發展新機遇,加快培育發展健康產業、生物醫藥、數字經濟、網絡購物等,2020年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6.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主要是圍繞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從“一網通辦”、信用修復、法律服務等方面,進一步加強服務企業工作。具體包括3條政策措施:一是優化企業服務機制,積極發揮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作用,加快推進不見面審批。二是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三是加強法律服務保障。
最后,在政策效應疊加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國家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上海遵照執行;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負責制定發布各項政策的實施細則,各區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在政策執行期限方面,自印發之日起至疫情結束后再順延3個月,具體措施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據介紹,上海此次發布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28條政策,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現金流暫時性困難是當前眾多企業面臨的“急難煩愁”問題,也是我們這次制定政策的首要切入點。為此,我們著力采取“減免緩退”對策,努力緩解企業的燃眉之急。初步測算,“減免緩退”各項政策預計可為企業減負超300億元。其中,在社保用工方面,除了2月3日已經發布的本市援企穩崗4條政策外,今年還將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在財稅扶持方面,形成財政補貼、稅費減免、貸款貼息、延期納稅等政策組合拳。
二是堅持精準施策,助力小微渡過難關。此次疫情波及的行業面寬,特別是從事實際生產經營活動的廣大中小微企業亟需政策支持,這也是我們這次制定政策的重要關切點。比如,聚焦企業疫情期間營業收入減少而固定成本不變的突出問題,我們推動國有企業向中小企業讓利,凡是中小企業承租的本市國企及園區房產,先免收二、三兩個月份租金;為鼓勵全市企業踴躍支援實體經營的中小租戶,我們對主動為租戶減免房租的企業,進一步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這兩項政策預計可為中小企業減負超過30億元。又如,考慮到按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數量多、規模小、吸納就業作用強、但承受疫情沖擊能力相對較弱的特點,我們在全國率先實施疫情防控期間“雙定戶”定額稅款全免政策,惠及全市面上約12萬戶,助力廣大中小微企業共克時艱。
三是堅持遠近結合,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在聚焦當下疫情、為企排憂解難的同時,上海也同時在思考,如何營造既利于當下、又利于長遠的企業發展環境。為此,我們針對疫情期間企業受不可抗力影響產生的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我們明確提出要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為企業信用保駕護航。又如,針對不可抗力等疫情期間易發多發的法律事件,我們在全國率先提出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就不可抗力免責等防疫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及時向有需求的企事業單位提供指導建議。再如,針對疫情下網絡診療、在線教育、在線辦公等新業態發展新契機,我們將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積極捕捉正在顯露的發展新機遇。
為了幫助企業更好平穩發展,上海在政策執行期限方面,確定相關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至疫情結束后,再順延3個月。